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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1-07-29 08:38:49




     近年来,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干警始终奋斗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勇挑时代重任、主动担当作为,以饱满的热情、实干的作风奋战在司法审判工作一线。

     他们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实干有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他们用法槌诠释职责、用肩膀撑起责任、用良心书写奉献、用汗水描绘人生,彰显了兴安法院忠诚担当、创新进取、勇于争先的时代风采。为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和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司法、担当作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榜样在身边”先优事迹展播活动,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传递榜样力量,激发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热情,切实扛起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民一庭把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服务大局作为目标,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手段,尽可能地采取和解、协调、和谐的方式结案。通过实施法官专业会议、案件庭前会议、类案庭长负责制等制度,把审判团队从横向纵向等不同角度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审判任务迅速组织起不同审判团队,提高审判效力,强化审判质量。通过制定《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规定》,加大对案件信息节点、电子卷宗扫描等录入工作的管理。在审理房地产、商品房纠纷、拆迁补偿、建设施工合同等案件中,多方走访征求意见,与区内行政部门、相关联企业和当事人反复沟通,共同找出解决纠纷的办法和出路,加大调解力度,使多个企业能持续经营,又能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工作,不定期地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对辖区种子化肥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物业纠纷案等调研后形成判例。制定了《民事审判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民事审判二十问》《小额诉讼程序指导》等内部指导性文件。 

      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加强诉讼指导平台建设,紧密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与“打官司不求人”活动协同推进。在疫情防控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在岗对立案、信访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接听、认真答复相关问题,畅通线上诉讼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或者邮寄方式办理诉讼事务。推进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办案模式,通过电话和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平台咨询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诉求,减少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聚集,让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体会到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对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申请依照立案规范标准进行审核,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立即进行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在驳回时准确答复驳回结果,确保当事人可以将缺少的材料进行补正或者选择被告人所属地法院进行立案。安排专人协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详细讲解当事人的电话咨询,如电话无法讲解明白的,通过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平台添加并发送网上立案申请的操作流程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其提出的问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当事人提出的诉求在立案前进行化解,调解协议推送到内网办案系统进行司法确认,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真正地落实打官司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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