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干警始终奋斗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勇挑时代重任、主动担当作为,以饱满的热情、实干的作风奋战在司法审判工作一线。
他们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实干有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他们用法槌诠释职责、用肩膀撑起责任、用良心书写奉献、用汗水描绘人生,彰显了兴安法院忠诚担当、创新进取、勇于争先的时代风采。为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和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司法、担当作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榜样在身边”先优事迹展播活动,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传递榜样力量,激发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热情,切实扛起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邢政,呼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他积极响应上级“涉农合专项活动”,为银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执行涉农合案件,尽可能做出社会接受程度较高、当事人比较满意的执行。全力完成工作任务,自觉把审判和执行工作融入呼玛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大格局中去定位,把工作的安排和案件的处理放在保障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中去考虑,使执行工作更加贴近党的中心工作,保证了执行的导向与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
王丽,松岭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立案庭负责人。曾获得全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她审理的涉松岭区国税局连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案例;她撰写的工商银行诉大森林木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在2018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被评为一等奖;她撰写的邮储银行诉李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全省基层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邢志,松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曾获得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在办案过程中,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细节问题。谦虚谨慎,团结同志,虚心向院里及其他县区的老审判人员学习,经常与其他审判人员相互交流、探讨,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他努力做到了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 “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