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干警始终奋斗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勇挑时代重任、主动担当作为,以饱满的热情、实干的作风奋战在司法审判工作一线。
他们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实干有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他们用法槌诠释职责、用肩膀撑起责任、用良心书写奉献、用汗水描绘人生,彰显了兴安法院忠诚担当、创新进取、勇于争先的时代风采。为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和引导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司法、担当作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榜样在身边”先优事迹展播活动,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传递榜样力量,激发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热情,切实扛起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石春辉,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同时负责信访工作,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他以“立案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为宗旨,带领全庭人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研究不同的工作方法,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他的身影一天总是在忙碌之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李晓庆,塔河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一级警司。多次在省院、地区中院举办的司法警察教练员比赛中获奖。她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基础,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做事。始终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和勤劳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响应时代的召唤,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默默工作,无私奉献。
安瑛哲,呼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曾获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在2018年全国法院开展集中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工作情况下,她被抽调至执行局工作,仅用两个月时间独自整理完成卷宗500余本,同时兼任执行局内勤工作,她不辞辛劳、不分昼夜的加班加点,配合执行局成功完成“执行攻坚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一直以模范榜样要求自己,切实践行党员承诺,做到了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做到了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她的身影。